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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日期:2022/11/29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潭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现向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申甘肃省纪委监委“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增加基层负担、搞“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

四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五是严禁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正常经营等行为;

六是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七是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八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坚决迅速、科学精准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八个严禁”纪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对违反“八个严禁”的按省纪委监委要求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受理举报电话:0941 3126617

电子邮箱:ltjwxfs3126617@163.com


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临潭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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